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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爱国心•报国情•强国志”征文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9-07 点击量:

各学院党总支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、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等一系列重要论述,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定民族自信,抒发爱国情感,按照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统一部署,根据《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“爱国心•报国情•强国志”征文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近期面向全校学生开展“爱国心·报国情·强国志”主题征文活动。

一、征文主题

征文作品要紧扣“爱国心·报国情·强国志”主题,以个人与民族、国家、社会和新时代的关系为角度,通过所见所闻、所学所思,抒发爱国之心、报国之情、强国之志。

二、征文时间

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。

三、征文要求

紧扣主题,弘扬主旋律,传递正能量,彰显时代性、思想性、艺术性、创新性。

内容真实,情感真挚,笔触生动,语言清新,感染力强。题目自拟,体裁不限,字数适当。可以是记叙文、议论文、诗歌、散文等,也可以是学习心得、日记、主题调查报告等。

作品须为署名作者自己所写、首发。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,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,严禁抄袭。

征文标题要求。征文标题应以“【强国征文】+作品题目+学校+年级”的格式报送。

投稿者均须附作品对应文档,填写作者真实姓名、通讯地址、电话、身份证号,注明学校、指导老师。指导老师的点评可以呈现在文末。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准确而影响联络的,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。作品后可以配发文章作者的师生照、同学照、家庭照、集体照及所在学校的建筑物、校园风光、校门校名校训等相关图片。

四、投稿方式

以党总支为单位统一投稿,投稿时以电子和纸质形式报送以下材料:加盖党总支公章的报名信息表(附件1)、稿件内容、稿件报送信息表(附件2)。电子件报送至宣传部娄琴办公系统邮箱,纸质件送办公楼410室。

五、作品刊登及应用

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推荐作品至“学习强国”平台。“学习强国”平台将评选优秀作品进行刊登、应用及奖励。

“学习强国”手机客户端在“强国征文”频道、PC端在“强国征文”栏目刊登。

“学习强国”重庆学习平台开设“强国征文”专栏集中刊登优秀作品,各市级媒体等联动展示。

“学习强国”微信公众号发布入选“学习强国”全国平台作品展示目录。

征文结束后,“学习强国”组织对作品进行评奖,并将优秀作品结集出版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投稿人需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且享有全部合法权利,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,如知识产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肖像权等,则由投稿人承担法律责任。

所投稿件一经“学习强国”选用,即视为投稿人独家、免费、长期授权“学习强国”平台行使除署名权、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,包括该等权利的转授权。

“学习强国”平台及其被授权人在不改变稿件原意的基础上,可以对所选用稿件作必要修改。

“学习强国”平台选用的稿件,著作权人或其继承人以及著作权人所在单位仍可免费使用,如需授权其他人使用,则需要取得“学习强国”平台的书面同意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学院党总支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要求,按照通知要求,把征文活动作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、促进青年健康成长、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切实抓好抓实。

(二)广泛动员,加强宣传。各学院党总支要广泛发动青年学生积极参与,全面有效做好活动的征集工作。

(三)落实落细,有序推进。各学院党总支结合学院实际,安排专人负责征文工作,做好活动开展的情况报送,包括组织党总支进行稿件初选、稿件报送等。

特此通知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宣传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9月4日